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þ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15XZ201603000210003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派克汉尼汾液压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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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派克汉尼汾液压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固美丽车间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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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云桥路2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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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氧化铝粉尘、锌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甲苯、二甲苯、甲醇、丁醇、乙醇、镍及其化合物、石墨粉尘(总尘、呼尘)、石脑油、其他粉尘(氧化铁、二氧化钛粉尘)、丙酮、噪声、高温等 |
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生产点位检测结果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限值。数据详见附件《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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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施丽华 采样:刘美云、陆斌、黄鑫 检测: 陆蕴铖、邢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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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张占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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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现场调查:2016.1.15、2016.1.25~27 采样:2016.1.25~27 检测:2016.1.26~2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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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一)结论 用人单位主要生产和销售各种配件管接头、密封圈、组装液压、气动、机电零部件等产品,属于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类。本项目固美丽车间主要生产模压部件、喷涂部件、导热垫片,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规定,用人单位类别为“(十六)橡胶制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二)建议 根据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第5.2.1.4条:生产区宜选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好的地段,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风频的上风侧。本项目常年全年主导风向方向为东北风,全年最小风频率方向为西南风。用人单位固美丽车间布置东南侧,在当地全年最小风频的下风侧。建议用人单位确保固美丽车间内机械通风设施正常、有效运转,保证固美丽车间新风量的供给,并由专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一) 个体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固美丽车间模压、导电喷涂、导热、挤出、拼接、混胶、点胶等作业时可能接触到有毒有害物质。相关建议如下: 应按照GB/T 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各岗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配发符合该岗位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建议贵公司为挤出区域投料工配备防尘口罩,为实验员配备防毒口罩,并定期或不定期对车间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固美丽车间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分发,定期检查、更新,以保证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是安全和有效;另外,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各岗位职业病危害特点及相应的个人防护知识,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车间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二) 警示标识 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另外,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2015年) 规定:“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在维护和检修装置时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相关建议如下: 1. 用人单位应在放置有毒物质的场所设置“当心中毒、健康危害、理化特性、应急处理、注意防护”等警示标识。 2. 用人单位应在各产生噪声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3. 用人单位应在产生高温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示标识。 4. 皮肤接触液氮可致冻伤,用人单位应在放置液氮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低温、防止冻伤”警示标识。 (三)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用人单位应完善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数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用人单位应就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2015年在岗期间体检岗位模压操作工、挤出操作工、导热操作工未进行复查。对于体检需复查人员,应及时督促其进行复查。 用人单位应每年为接触毒物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体检。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并非单一因素,建议应严格按照作业人员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并结合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要求对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结果,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处理。对上岗前体检发现的职业禁忌症,不能安排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岗期间发现的职业禁忌症,应从劳动者禁忌的作业岗位调离。 用人单位在在岗期间定期体检中,一旦发现劳动者出现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应将其调离原岗位,做好再就业的技术培训,同时还应进行妥善安置,包括调换工种和岗位、医学观察、诊断、治疗和疗养等一系列措施。 劳动者在离岗前,用人单位应无偿为劳动者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检查的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
编制人:施丽华 审核人:尚隆邦
日期:2016.4.8 日期:2016.4.8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
检测结果:
检测点号 |
岗位 名称 |
作业点名称 |
检测项目 |
接触时间(h/d) |
检测结果(mg/m3) |
超限 倍数 |
判断 |
||
CMC |
CSTEL |
CTWA |
|||||||
01 |
操作工 |
固美丽车间喷涂区域喷砂房喷砂工作位(CDASH-E0032) |
氧化铝粉尘 |
8 |
/ |
/ |
0.7 |
<1 |
合格 |
02 |
操作工 |
固美丽车间喷涂区域喷砂房吹砂工作位(CDASH-E0032) |
氧化铝粉尘 |
8 |
/ |
/ |
0.7 |
<1 |
合格 |
03 |
操作工 |
固美丽车间喷涂区域喷涂房喷涂工作位(CDASH-E0033) |
二氧化锡 (按Sn计) |
8 |
/ |
/ |
<0.1 |
<1 |
合格 |
氧化锌 |
8 |
/ |
0.016 |
0.01 |
/ |
合格 |
|||
04 |
操作工 |
固美丽车间模压区域涂胶工作位 |
甲苯 |
8 |
/ |
<1.2 |
<1.2 |
/ |
合格 |
二甲苯 |
8 |
/ |
<3.3 |
<3.3 |
/ |
合格 |
|||
甲醇 |
8 |
/ |
13.8 |
6.8 |
/ |
合格 |
|||
丁醇 |
8 |
/ |
/ |
<0.4 |
<1 |
合格 |
|||
06 |
操作工 |
固美丽车间导热区域投料工作位 |
氧化铝粉尘 |
2 |
/ |
/ |
0.3 |
<1 |
合格 |
其他粉尘 (氧化铁) |
2 |
/ |
/ |
0.2 |
<1 |
合格 |
|||
07 |
操作工 |
固美丽车间挤出区域投料工作位 |
其他粉尘 (氧化铁、二氧化钛粉尘) |
0.167 |
/ |
/ |
0.02 |
<1 |
合格 |
08 |
实验员 |
固美丽车间实验室称量工作位 |
氧化铝粉尘 |
0.5 |
/ |
/ |
0.04 |
<1 |
合格 |
09 |
实验员 |
固美丽车间实验室通风橱工作位(新) |
丙酮 |
0.5 |
/ |
<6.7 |
<6.7 |
/ |
合格 |
氨 |
0.5 |
/ |
0.693 |
<0.13 |
/ |
合格 |
注:CSTEL / PC-TWA如果小于1(不超限)则在检测结果显示为“<1”。
检测点号 |
作业点名称 |
采样 对象 |
检测 项目 |
持续 时间h |
LAeq,8h dB(A) |
职业接触限值dB(A) |
判定 |
12 |
固美丽车间喷涂区域操作工 |
马红存 |
个体 噪声 |
7.27 |
77.6 |
85 |
合格 |
13 |
固美丽车间喷涂区域操作工 |
王文龙 |
个体 噪声 |
7.25 |
76.6 |
85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