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þ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报告编号: 15XZ201511000020001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安靠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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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靠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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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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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臭氧、苯酚、甲醛、环氧氯丙烷、二氧化锡、铜烟、异丙醇、氨、硫酸、二氧化氮、氟化氢、硫化氢、铅烟、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甲醇、可溶性镍化合物、乙酸乙酯、过氧化氢、丙酮、乙酸、磷酸、氢氧化钙粉尘、二氧化碳、紫外辐射、激光、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 |
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生产点位检测结果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限值。数据详见附件《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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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蒙然 采样:刘美云、陆宾、盛明煜、余宙、陆蕴诚 检测:邢婕、陆佳丽、赵倩倩、张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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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汪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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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现场调查:2015.12.8、2015.12.28~12.30 采样:2015.12.28~12.30 检测:2015.12.28~12.31;2016.1.04、1.06~1.08、1.11、1.12、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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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一)结论 用人单位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规定,用人单位类别为“二-制造业(二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项目。 但是,用人单位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存在臭氧、苯酚、甲醛、环氧氯丙烷、二氧化锡、铜烟、异丙醇、氨、硫酸、二氧化氮、氟化氢、硫化氢、铅烟、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甲醇、可溶性镍化合物、乙酸乙酯、过氧化氢、丙酮、乙酸、磷酸、氢氧化钙粉尘、二氧化碳、紫外辐射、激光、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中,甲醛、氨、二氧化氮、氟化氢、硫化氢、铅烟、可溶性镍化合物等属于《高毒物品目录》中所列物质;甲醛、环氧氯丙烷、硫酸、可溶性镍化合物等为致癌物质。经综合判定,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二)建议 1、用人单位晶圆凸块车间工作场所作业面照度不符合照明要求。 建议:用人单位应在晶圆凸块车间工作场所作业台面增加局部照明设施。 2、用人单位封装车间球焊机、锡膏焊机等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布置过于密集,易发生噪声的叠加效应,增加了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建议:用人单位应选购低噪声的设备,对易产生噪声叠加影响的球焊机、锡膏焊机等设备,建议拉大设备间距或增加隔声罩,以减少噪声的叠加效应。 3、用人单位部分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建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工人按要求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使工人掌握各岗位职业病危害特点及相应的个人防护知识,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保证防尘、防毒、防噪等个体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 4、用人单位体检率未达到100%,塑封作业人员体检项目缺少苯酚、环氧氯丙烷和甲醛。 建议: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要求,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做到全员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组织体检时,应如实提供生产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与体检单位共定体检项目。体检项目应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一致。职业健康监护应涵盖对职业禁忌证的处理。 5、用人单位已建立起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但在制度完善和落实、档案建立等方面做得不全。 建议: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完善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的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内容可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进行完善。 |